人民锐评:香港公务员必须守法,公共机构要有公心
发布日期:2019-11-02 11:59:46 来源:“人民日报”微信公号 作者:人民锐评 编辑:擎

  10月31日是西方“鬼节”,香港街头公然上演“群魔乱舞”的一幕。有暴徒在多个地方堵塞马路、破坏公共设施及纵火,警方被迫采取行动拘捕多人。据香港媒体报道,其中一个被捕者是香港政务司司长办公室助理文书主任,被捕时“戴有面罩,袭击在场警员”。极个别公务员或公职人员参与违法示威,为黑色恐怖张目,给街头暴力摇旗,分明就是跟政府顶着干、和正义反着干、向民意对着干,哪里还有一点“香港公仆”的样子?

  政府机构要讲正气,公职人员要有公心。很长时间里,香港特区政府都以理性专业的公职人员为荣。在涉及公共事务和社会民生等方面,广大香港市民也对公职人员要求日高、期望愈切。可以说,坚守法律、公正无私、恪尽职守的公职人员是发展香港之福,欺上瞒下、捣乱社会的害群之马是贻害香港之祸。

  然而,在香港特区政府为止暴制乱所作的一系列努力中,有部分公营机构和公职人员的表现令人错愕,让人失望。

  第一,违反法律纲纪不容。香港是讲法治的社会,对公务员的管理也有章可循,公务员不能触犯法律,是最基本的要求。参与违法示威,袭击警察,可能触犯非法集结,袭警及暴动等严重罪行,公务员不能参与这些违法活动,是最基本的常识。

  第二,政治中立必须持守。公务员队伍保持政治中立,是香港优良的传统,也是公务员队伍的核心价值。香港公务员事务局局长曾经解释,公务员政治中立的最基本原则,就是不论在任的行政长官、主要官员的政治主张为何,公务员皆应完全忠诚地协助他们制订政策、执行决定,以及管理所属范畴的公共服务。这亦是公务员在宪制上的责任。《基本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公务人员必须尽忠职守,对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负责。

  恪守政治中立地执行职务,是公务员尽忠职守的基本要求。公务员必须确保自己所发表的意见,无损他们以专业、公正无私的态度有效地执行公务。可是,我们看到,面对止暴制乱的关键任务,有的公职人员或是背后阻挠,或是在社交媒体上公然发布支持违法暴乱的言论,甚至与暴徒合流,直接参与违法暴力冲击事件,加剧了社会的撕裂,让香港局势“乱上加乱”,弃“政治中立”原则于不顾,令广大希望早日平息暴乱的市民忧心。特别是在一些政府高层的敏感部门或纪律部队的公务员也如此,更令市民寒心。公务员那能一边享受政府的高薪厚职,一边胡作非为。

  以香港电台为例,本是公营广播机构,应该客观中立,但的某些节目政治立场鲜明,持续嘲讽政府,为“反中乱港”势力充当传声筒,一边享受特区政府提供的种种资源,一边却对警队止暴制乱造谣抹黑。香港部分媒体早已充斥着“反中乱港”的言论,公营广播机构还需制作这些收视极低的反政府节目?

  第三,维持公心尽责履职。公务员和公营机构人员,只是遵守法律,保持政治中立,并不足够,他们必须尽责履职,政府才能高效运作。在混乱时期,保持公心,为政府整体目标、为社会整体利益筹谋,才是公务员和公营机构人员执行职务应有之义。

  但现实上有特区政府的部门或公营机构,遇上违法示威,一直无原则地退让。有银行商铺被暴徒攻击破坏,特区政府兼顾不及,银行商铺钉上木板钢板自保,反对派议员恶意投诉这些装置未经申请设置,有些部门竟然发函要求银行商铺拆除自保用的木板钢板。明明分内之事却表现得事不关己,明明是非分明却硬要颠倒黑白,这让广大香港市民心生疑问,这些个别没有是非观的公职人员,究竟是袒护暴徒的“帮凶”,还是心系大众的“公仆”?

  暴乱违法乱纪,严重影响市民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市民日常生活。道理很清楚,在止暴制乱这个大是大非、关于香港前途命运的问题上,没有中间地带,容不得犹豫、徘徊和动摇。特区政府行政署强调,公务员与其他市民一样,必须遵守法律。政府绝不容许也不会纵容公务员违反法律。试想,倘若身边同事都在为恢复秩序辛勤工作、为止暴制乱奋斗牺牲,自己却蒙上面罩、投身暴力,何以相处?又如何自处?其实,不管是因为“同情”所以“默许”,还是由于“支持”所以“纵容”,公职人员卷入黑色恐怖的下场只有一个,那就是既输掉了自己的职业和前途,也失去了香港的现在和未来,最后只能与暴徒玉石俱焚。

  当然,参与暴力活动的公职人员只是极少数,有良知、守法纪、充满正义感的公职人员依然是香港社会的中流砥柱。尽忠职守才是为民做事,公正无私才能服务社会,支持止暴制乱是当前最急迫的任务,这是每一名公职人员都该知晓的事情。

  (原题为《人民锐评|香港公务员必须守法,公共机构要有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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