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1米高度”视角是在践行“对儿童友好”
发布日期:2022-12-08 15:58:25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作者:戴先任 编辑:藤井树

  据央视12月5日报道,近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导则(试行)》,提出要以公益普惠为原则,坚持“1米高度”视角、寓教于乐内涵、安全环保标准,推进儿童友好空间建设,让广大儿童享有安全、便捷、舒适、包容的城市公共空间、设施、环境和服务。

  关爱儿童是全社会的共识,但对如何关爱,不少人往往是站在成年人的角度去考虑,容易大包大揽,忽视儿童的真实感受。儿童视角的缺失,不仅让城市建设缺失了一个重要维度,也不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和权益保障。

  儿童生活空间是否友好,直接影响着数以亿计的儿童及其家庭,营造儿童友好的城市空间,有助于提升公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上述导则提出,要与15分钟步行出行范围相衔接,构建儿童友好街区空间;社区优先配置满足婴幼儿和学龄前儿童日常需求的服务设施、游乐场地和步行路径;社区应结合游园、口袋公园等增设儿童游乐场地,并配置游乐设施以及看护人休憩设施……为儿童提供足够的休闲、游戏空间,让他们玩得开心、自在,无疑会促进其健康和成长。

  同时,导则提出了“儿童参与”的概念,倡导儿童参与街区墙面、植物等涂鸦美化活动,建立儿童需求从表达到落实的全流程、长效性机制。让成人世界倾听、重视儿童的声音,这一方面给了广大儿童表达自身诉求的机会,能促使成年人更充分、准确地理解儿童,从而更好地解决涉及儿童的问题;另一方面是对孩子们的一种锤炼,能够培养他们独立思考的能力,让他们意识到自己也是城市的主人。城市或者说城市治理者与孩子们的这种互动,也能引导、促进更多家庭、学校懂得尊重孩子们的权利。

  某种角度上说,“1米高度”视角标注了民生新高度。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是一项惠民利民的民生工程。要让城市变得更加美好、更加宜居,对权利的保障就要“一个也不能少”,儿童无疑是城市中既庞大又不可忽视的群体。促进城市儿童友好空间建设,就是在加强民生保障,增进民生福祉。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城市建设、城市治理关照儿童,符合城市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做大做好民生蛋糕,也是城市治理的应有之义。进而言之,不管是对儿童群体,还是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都要积极保障他们对公共事务的话语权,尊重、倾听他们的建议,不断提升相关公共服务水平,让越来越多的人成为宜居城市建设的参与者和受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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