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企业和中国的制度创新
发布日期:2013-09-29 14:18:36 来源: 作者:郑永年 编辑:

  财税政策支持中小私有企业

  目前的税制是有利于国有企业和大型企业,不利于中小型、微型企业。税制的改革要改变这个局面,对中小型和微型企业实行优惠的税收政策。通过财政税收政策来支持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发展,有助于产生重大的积极效果。

  首先有助于企业的创新。很多人早就意识到,中国国有企业的创新能力的低下。要改变这种情况,必须花大力气支持中小型企业,培植它们的创新能力。其次有助于经济结构的调整。中国内部经济结构失衡,主要表现在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中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之间的不平衡。这些不平衡,和本世纪以来尤其是2008年以来国有部门的大扩张有关。国有企业大肆侵入本来由民营企业所占据的空间,导致了民营企业空间的萎缩,而中国的民营企业主要是中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通过财政税收扶持中小型和微型企业,就是调整国民经济结构。

  中央政府也可以通过金融体制领域的改革,来赋权企业的体制创新。要实现这个目标,中央政府有两个方面的改革可以考虑。首先是限制国有银行业的垄断。可以对银行业进行改制,引入市场化和引入竞争机制。更重要的是,金融业也必须向民间开放,大力鼓励和促进民间金融机构的建立和发展。现在国有银行的服务对象是国有企业。要国有大型银行去支持中小企业并不符合经济逻辑,因为国有银行根本不会有任何经济上的动机去支持中小企业。有效的办法就是容许民间金融机构的产生和发展。对政府来说,一是要容许民间金融机构的产生和发展,二要加紧对民间金融机构的监管。民间金融机构的发展,同时又能在资本市场上加强竞争,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提高效率。只有民间金融机构发展起来了,中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发展才有希望。而只有中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起来了,社会结构才会有改善的希望。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25-84707368。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