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被俘往日本劳工后代赴东京与三菱公司交涉索赔
发布日期:2011-11-28 13:30:31 来源:中新网 作者:孙冉 编辑:

  本文摘自:中新网,作者:孙冉,原题:《中国被俘往日本劳工后代赴东京与三菱公司交涉索赔》

  11月9日,“中国被俘往日本劳工联谊会”一行在东京与日本三菱公司的代理律师进行了交涉。68岁的“中国被俘往日本劳工联谊会”会长,被掳日本中国劳工代表刘连仁之子刘焕新,代表中国劳工受害者向三菱公司递交“解决要求”框架方案。

  该份方案要求三菱公司向当年被其强掳、奴役的中国劳工谢罪,并以设立基金的方式向每位劳工支付10万元人民币,作为一次性解决的赔偿。

  在11月9日的交涉中,刘焕新表示:“幸存的中国劳工已经寥寥无几,而多年来三菱公司都没有一个明确的解决态度。希望三菱公司可以尽快做出决断,让幸存者们在有生之年讨得说法。”

  而“中国受害劳工全国法律律师团”的执行团长傅强则在交涉中表示,目前中国已经有500名律师加入了该团并提供法律援助,而这一人数还在不断扩大。今年6月,律师团和劳工联谊会在山东烟台的三菱分公司举行了抗议活动。

  刘焕新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这次来是想敦促三菱公司早日达成和解,国内的劳工幸存者都很着急,很多劳工怕等不到和解的那一天就要撒手人寰了。”提起当年为躲避强制劳动而在北海道森林里穴居13年的父亲刘连仁,刘焕新马上就红了眼眶,他说:“我们主张和解是为了中日填平仇恨,我为索赔赴日60多次,始终未看到进展。”

  傅强对中新社记者说,这次来他很欣慰,三菱公司的态度比起4年前有着很大转变。以前三菱公司对于赔偿的态度一直吞吞吐吐,而这一次不但主动愿意谈,而且已经就着手和谈开展具体工作。

  究其原因,傅强谈到,“中国受害劳工全国法律律师团”近年来开拓了一种新思路,去年9月17日,山东劳工幸存者在山东省高院起诉了三菱公司要求索赔。同时在国内通过律师协会和法官协会,向三菱的中国分公司提出交涉。使得中国劳工和解案和当下三菱在中国的利益挂钩,从而促成诉讼外和解的可能。

  去年“西松建设”中国劳工索赔案达成和解,日本西松建设公司向中国劳工正式谢罪,一人赔偿5万人民币,并建立纪念碑。使之成为一个很好的范例,而三菱和解案若能成功,将推动中国劳工向日本其他大企业继续索赔。

  1995年起,中国劳工在日本法院陆续提起14件讼案。今年3月1日,日本最高法院驳回中国劳工诉日本政府及鹿岛公司和间组公司损害赔偿案的上诉,至此在日法院的诉讼全部结束。鉴于日本相关法院虽未判令日本政府及相关日本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但在判决中已详细认定了当年日本政府与相关日本公司共同策划、共同实施了强掳及奴役中国劳工的不法行为,这一事实为中国劳工向日本政府及相关日本公司开展法庭外的交涉提供了基础。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为填补日本国内战时劳动力的不足,日本政府内阁会议做出《有关向内地引入华人劳工》的决定。根据该决定,日本政府与相关日本企业共同强掳了约4万名中国劳工到日本,强制在日本全国135个工地做苦役,致使约7000人死亡。三菱材料公司(旧三菱矿业公司)在二战中与日本政府共同将2709名中国劳工强掳到9个工地做苦役,致使468名中国劳工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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