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国土空间信息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厦门经济特区国土空间信息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于12月1日施行。《若干规定》共11条,对国土空间信息的定义、标准规范、汇聚及应用等进行明确,通过构建城市空间数字治理体系,建立清单制度,提高项目策划生成效率,有效增强城市空间治理能力。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人们对城市管理现代化的需求也越来越高。城市空间治理能力的高低,直接影响了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从空间治理理论来看,城市空间是一个兼具客观实体和主观互动的载体。因此,城市空间治理不仅涵盖物理学意义上的客观命题,更是涉及城市空间的发展规划、承载能力、治理主体等社会学范畴的实践命题。提升城市空间治理效能,为广大市民提供优质公共服务,必须从创新治理体制、改进治理方式等多方面入手,不断提高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开创人民城市建设新局面。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并明确要求“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近年来,不少城市在空间治理上都做出了有益探索。例如,上海通过打造“社区花园”对闲置土地进行分块租赁,或分配给家庭作为园艺场地,实现了社区民众对城市公共空间的共建共享;重庆将城市更新纳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十项行动”统筹部署,今年4月,民主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竣工亮相,成为新晋“网红打卡地”。
提升城市空间治理质效,也应注重在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此次《若干规定》的出台便是一个鲜明的例子。从制度设计上看,不仅在立法上有精细化、创新性、小切口的特点,还有效针对了国土空间信息管理上的痛点堵点,体现出明确的问题导向。而从信息覆盖上看,无论是国土空间信息清单制度与《厦门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的相互衔接,还是信息清单与公共数据资源目录的动态互补,都有效提升了所收集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先进理念与科学技术的双重加持下,城市空间治理正变得更科学、更精细。
未来,还应充分顺应城市发展规律,让城市空间治理朝着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方向不断发展。一是始终坚持将人民群众作为城市治理的主体,不断激发人民群众参与城市空间治理的积极性,更好畅通参与渠道、汇聚治理资源,构建起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城市空间治理新格局,提升决策的科学性;二是以体制改革为抓手,通过政策规划和管理路径的完善,在各个城区、街道、社区等不断推动精细化治理,推动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提升城市空间治理质效;三是实施创新驱动下的空间治理策略,通过将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信息技术与城市空间治理相融合,构建集产业准入、防御调度、模型建造等功能于一身的大数据智慧平台,为信息共享、项目规划、资源整合注入更多科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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