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日前正式印发,《实施意见》提出了全面加强和改进深圳学校体育工作的系列举措。其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高中(含中职)学校每周开设3节体育课,中小学每天大课间体育活动不少于30分钟。
近年来,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各级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素质教育。其中,体育对于增强学生体质,促进身心发育具有重要意义。但在现实中,体育往往处于“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窘境。本应身强体健的体育老师常常在体育课时“被生病”,体育课普遍在中小学校“靠边站”,可有可无。
体育课时不达标,被占用问题突出,严重影响学生健康成长。数据显示,我国儿童青少年体质健康主要指标连续20多年下降,33%存在不同程度健康隐患,小眼镜、小胖墩、小糖人等情况突出。由于缺乏科学系统的健康教育体质监测和干预体系,每天锻炼一小时的学生不足30%。有些学生上了十多年的体育课,却因为课时数量和教学质量得不到保障,没能熟练掌握一项运动技能。
在这一背景下,深圳再一次“敢为人先”,突破性地提出“小学初中每天一节体育课”,让人眼前一亮。将“每天一节体育课”写入红头文件,充分彰显了深圳全面加强和改进深圳学校体育工作,不断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的坚定决心,值得点赞。
不过,还应该看到,在保障体育课时方面,国家其实不乏相关规定。早在2016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学校体育 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的意见》,就要求各地中小学校要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足开好体育课程,严禁削减、挤占体育课时间。有条件的地方可为中小学增加体育课时。2021年4月,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有条件的学校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确保不以任何理由挤占体育与健康课程和学生校园体育活动。”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修订《体育法》,更是将“学校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齐开足体育课,确保体育课时不被占用”写入法律。过去,体育课每周三四个课时尚且难以保障,如今,“每天一节体育课”如何落实到位,无疑更受关注。
为此,深圳在《实施意见》中专门强调,建立学校体育工作督导机制,把学校体育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学校体育条件保障等纳入教育督导评估范围,与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评估、校长绩效考核相结合。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和素质测评合格率持续下降的,依法依规予以问责。期待当地有关部门加强教育督导和责任落实,让“每天一节体育课”成为不容挑战的红线,推动各个学校真正重视体育工作,保障体育教学。
在开齐开足体育课的同时,有关部门还应强化场馆设施供给,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丰富课程教学内容,确保体育课既有数量,又有质量,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打造学校体育工作的“深圳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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