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高管薪酬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热点。近日,有媒体发表观点认为,国企高管薪酬不应以私营企业为参照,而应以较高层级国家公务员薪酬水平为参照,以体现所有者国家意志。
所谓国有企业高管薪酬偏高,高的并不是薪酬本身,而是高管的身份、高管的选聘方式、高管的制度约束以及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如果单从业绩来看,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相比,国企高管的薪酬是偏低的。衡量和判断国企高管的薪酬,不应当以数量来衡量,而应当以企业和高管的身份与地位来衡量。
虽然一再强调,国企要按照市场化要求建立企业的运行机制,建立符合市场要求的制度框架,而不是政府的附属物。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政府不能真正从经济领域转入到公共领域,把企业交给市场。因此,企业的身份和地位,也就变成半市场化、半行政化了,该垄断的垄断,该享受特殊政策的享受特殊政策,于是,与其他所有制企业相比,无论是经营难度还是市场压力,都要小得多。不仅如此,在国企内部,也存在严重不公的现象,垄断行业的企业经营难度和市场压力明显偏小,效益也明显偏好,而已经步入市场化的企业经营难度和市场压力则要大得多。表现在高管薪酬上,垄断行业的薪酬还要普遍高于其他行业。
由此带来的直接后果是,经营难度和市场压力大的竞争性行业,也被等同于垄断行业,一起受到社会各方面的质疑,一起要求被降低高管薪酬。显然,这是不符合市场要求的,是损害经营者权利的。
由于受企业身份和地位的影响,企业高管也就成了政府的棋子,而不是市场的棋子,该不该出任企业高管,担任什么样的高管角色,既不由企业说了算,也不由市场说了算,而是政府说了算。那么,企业高管的薪酬也就必须由政府来确定,而不是市场来决定。由于与其他同类企业相比,国企高管的薪酬明显偏低。于是,诸如职务消费、“三公”消费以及贪污受贿等方面的问题也就不可避免了。
想一想,同样的企业,同样的效益,同样的管理,就因为企业的身份不同,高管的薪酬就相差悬殊,如果再没有职务消费等其他收入,有什么人愿意担任国企高管呢?事实上,不应该只把眼睛盯住高管的收入,而要看企业有没有步入市场化轨道,高管们到底是政府任命的还是市场选聘的。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要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相关的国企改革方案、改革思路也明确指出,对企业经营者要实行市场化选聘。既然如此,企业高管的薪酬,当然也需要由市场来定价,而不是政府来确定了。否则,谁愿意来接受国有企业的选聘呢?国有企业的经营者,又怎么可能安心在国企工作呢?
考虑到改革刚刚起步,以及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中的地位不同,尚不可能对所有国有企业都进行市场化改革。因此,对国企高管的薪酬,也要分门别类,按照市场化程度的不同、市场竞争压力的不同、经营难度的不同,区别对待,而不要搞“一刀切”。原则上,对完全市场化的企业,且经营者是通过市场公开选聘的,就应该在薪酬管理方面由市场来决定。尤其是实行了混合所有制的企业,则应当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半市场化的企业,如果企业高管是通过市场选聘的,则按照市场化决定高管薪酬。如果是政府行政任命的,则要适当控制薪酬标准。对尚不能走市场化选聘之路,也不能完全接受市场竞争的企业,则应当严格按照国有企业管理的模式,参照市场化执行,且工资水平不能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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