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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被诈骗集团利用的“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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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08-31 10:15:56
文章摘要:
电讯诈骗肆虐两岸已经许多年,两岸也都尽力捉拿诈骗团伙,但是这种“贼火”总是能够针对人性弱点,在一处扑灭之后、另寻他处“又生”。组织诈骗集团的犯罪团伙转移到海外,就是为了避免被逮而判处重刑,选择一些执法不是那么严格的地方建立基地,然后以最合乎成本的方式通过原本就有关系的帮派组织“招募”人员。所谓“受害人”也得认清楚,除非真的是不在乎到外国当诈骗犯,不然天上是不会掉大饼或者黄金下来的,如果自己本身的条件就已经不算太好的话,为什么在国外的人家要给你那么好的待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