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第30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6月底,中国网民数量达到5.38亿,互联网普及率为39.9%.2012年上半年网民增量为2450万,普及率提升1.6个百分点。此外,值得关注的还包括手机成为第一上网终端,网民数达到了3.88亿等。伴随而来的,自然还有手机视频、微博、支付业务保持着强劲增长。
套用媒介理论研究的先驱麦克卢汉说的话“媒介即信息”,互联网本身就是一种信息,更具体地说,从网站到博客再到微博,每一种媒介其实也都是一种信息。因为媒介本身并非只是信息的承载体,而是凭借中介的地位,重构了信息本身,使得信息在传播的过程中发生质的改变。举例言之,较之web1.0,web2.0具有更强的互动性,BBS的出现为“人肉搜索”提供了条件,这就是“众包”行为的典型指代;而从web2.0跨越到互动性、即时性更强的web3.0阶段,对比博客与微博的差别,我们便可以轻松发现,微博是一个更加多元,更不容易服从权威的场域:信息传播方式的不同深刻地影响了人们的观念与行为。
此番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的统计发布,一个被一再突出的亮点就在于手机成为第一上网终端。从互联网发展历程来看,这是具有革命性变化的一个时刻。比照从web1.0到web3.0的发展历程,一条不变的主线在于,网民本身在互联网的演进史上变得越来越主动,其主体性正日益增强。过去,人们只能坐在一个固定的台式机旁,单向地浏览着网站提供的信息,而现在,持有手机的人可以彻底打破空间的限制,并可以自己制造新闻、话题,塑造互联网的空间。这也让我们看到,作为技术进步的产物,智能手机的发明和大规模普及,与互联网发展中网民主体性的不断增强,实际上处于相互支持的状态。
从互联网诞生起,伴随着它的普及和推广,开放性、去中心化、即时性、参与性、创新性等等特征就不曾消失。而随着web3.0时代的来临,上述特征毫无疑问得到了更加强化,互联网对于真实空间的吸纳和形塑,也越来越深入和猛烈。以经济方面为例,诸如淘宝、京东、卓越等电商,正在朝着物联网的方向奔进,而个体则在这一趋势下,将越来越多的购物份额交给电商们。反过来,商家又通过对顾客购买商品偏好信息的收集、分析,及时地给予顾客个性化的服务,从而推动了市场的属性由商家主导转向顾客主导。
当然,网民主体性的增强绝不仅仅停留于经济生活中。在政治生活中,无论是居于庙堂的高官,还是委身江湖的草根,借助网络表达自己并介入社会,也在某种意义上重构了中国公共生活的规则设置。否则,我们将无法理解政府为何会力推“网络问政”,官员又为何要开通微博;我们也将无法解释,微博直播强拆、冲突可以掀起“巨澜”。
互联网对于我们社会的影响,显然并非上述只言片语可以道尽,可以说,互联网重新塑造了我们宏观层面的社会结构,也随风潜入夜式地改变了我们微观意义上的生活。我们的工作形式、职业变迁,以及整个社会的心理状态、思维方式、价值观点等等,因为互联网而带来的变革,都足以令所有人进行深入持久的反思。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互联网发展之所以围绕着强化个人的主体性这一点,其背后的动力绝非只有技术,更与文艺复兴之后,人类社会的发展潮流有关,即人是自由且平等的。正是信条与技术双方面动力的存在,使得我们有理由相信,随着越来越多的普通网民通过技术得以赋权,实现自己的主体地位,中国的未来走向,将处于一种开放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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