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心擘画群策群力,乡村振兴可期
发布日期:2018-02-05 08:52:07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南都社论 编辑:晴阴

  把好的政策推行下去,让广大农民和投身乡村振兴的各界力量尽展其才,完善基层治理至关重要。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日前下发,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第20个、新世纪以来第15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

  一号文件聚焦三农,这已经是一个传统,但每年确定的主题都不一样,不同的年份也具有不同的特点。在专家看来,和往年相比,今年的一号文件有两个重要特点,一是管全面,二是管长远。对比一下不难发现,以往的中央一号文件侧重于农村经济发展,而今年的文件则按照中共十九大提出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对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都作了全面部署。

  立足乡村振兴,着眼“全面”和“长远”自然是题中应有之义,因为乡村振兴原本就是以农村经济发展为基础,包括农村文化、治理、民生、生态等在内的乡村发展水平的整体性提升,是一种乡村全面的振兴。

  如何实现这种乡村全面的振兴,一号文件制定了明确的战略。概括而言,一是给农民良好的预期,二是强化制度性供给,三是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

  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仍然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政策问题。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文件也提出,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结合《农村土地承包法》的修订,可以看出,关于农民和土地的关系问题,中央的精神十分明确,那就是必须给予农民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预期。由于农民进城务工不代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丧失,解除了后顾之忧,从此可以放心进城。但因此受益的绝不仅仅是进城的农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格局经法律确定以后,经营权配置的优化肯定会使土地的效能得到更充分的发挥。长期以来,在农民进城潮的波及之下,部分地区一度出现了土地抛荒的现象,随着“三权分置”中各方的关系被纳入到法治的框架之内,这一现象将得到根本的解决。

  前不久,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在乡村振兴的过程中究竟需要哪些制度上的突破?一号文件提出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这是解决“钱”的问题。文件提出畅通智力、技术、管理下乡通道,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则是为了解决“人”的问题。显然,“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概念的提出,其主旨意在通过改革提高公共服务效能,破除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乡村的振兴释放无穷的活力。

  把好的政策推行下去,让广大农民和投身乡村振兴的各界力量尽展其才,完善基层治理至关重要。近年来,在一些乡村发生了贪腐大案,一些黑恶势力与宗族势力相互勾结向乡村渗透,甚至把持基层政权成为“乡匪村霸”,种种乱象的背后是基层治理的无序。现在一号文件提出,“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活动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严厉整治惠农补贴、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农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无疑都是因应现实的正确措施。权力清单制度在近年的行政体制改革中初显成效,而村级权力因其“小微”往往在公众的关注视野之外,但实践证明这种小微权力一旦失控一样会带来严重后果。如今一号文件强调把小微权力也关进笼子里,可谓把握到了完善基层治理的要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经由一号文件的精心擘画和社会各界的群策群力,相信这一幅乡村振兴的美丽愿景并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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