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两代官场,为何越反越腐?
发布日期:2024-05-31 17:07:01 来源:微信公众号“闻道不分朝夕”(ID:zhudazhi06) 作者:先知书店 编辑:擎

  阿克顿勋爵曾说:“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

  传统帝国的历史,就是这句话的最佳注脚。

  然而,历代中国治国者,并没有对腐败听之任之,历朝历代,都会有政治强人发起“反腐败运动”。但吊诡的是,随着强人的离世,反腐运动总会人亡政息,腐败就会卷土重来。

  例如,明代开国皇帝朱元璋对官吏腐败惩处之严,在历代皇帝中极为少见。清朝的雍正皇帝,惩处腐败也不遗余力。两人在位时,敢于贪污腐败的官员大大减少;两人去世后,腐败均卷土重来,甚至愈演愈烈。

  朱元璋、雍正的反腐措施为什么没有演变成相关的制度沿袭下来?为何腐败的生命力如此顽强,而严厉的反腐却在明清两代难以持续?

  在历史学家张宏杰看来,主要有以下三点原因:

  ·历代统治者都坚持“利出一孔”。

  ·权力不受制约

  ·低薪导致腐败的恶化

  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三点原因,简要地分而析之。

  ▍传统社会,“利出一孔”

  传统社会权力万能,历代统治者都坚持“利出一孔”原则。

  那么,何谓“利出一孔”呢?就是天下所有的好处,天底下所有的利益,都要从一个孔出来,那就是权力这个“孔”,由皇帝来赐予。

  在古代中国,“政治地位高于一切,政治权力高于一切,政治力量可以向一切社会生活领域扩张”。

  确实,如果说西方资本主义社会是金钱万能,那么中国传统社会则是权力万能。这是古代中国腐败的第一个基础:权力支配一切。

  中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规律,就是官员们私下征收的杂费,一旦经由朝廷拿到台面上来明确化,那么另一些灰色杂费又会偷偷滋生,因为“揩国家的油”是官员群体改不掉的本性。

  这也是所谓的“黄宗羲定律”的一部分。也是利出一孔的必然结果。

  黄宗羲说,“斯民之苦暴税久矣,有积累莫返之害。”确实,中国历史上每次国家税费改革,农民负担在下降一段时间后,都会因为出现新的税费而涨到一个比改革前更高的水平。

  所以康熙说,“自古以来,惟禁止火耗而已,不可开。”“若将火耗明定额数,人无忌惮,愈至滥取。”也就是说,如果明定火耗标准,官员不但收起火耗来更会肆无忌惮,而且在标准之外还要多收。

  康熙皇帝认为,既然“揩油”是官员群体的本性,那么皇帝能做的就只能退而求其次,让他们少揩一点而已;但完全不给他们揩油的空间,是不可能的。

  仔细探讨起来,这种“陋规”思维并不止存在于官场,甚至遍及全社会。民国时人记载说,在北平仆人们来买东西时,商店照规矩会自动把价格提高一成,作为仆人们的佣金,这在北平通俗叫做底子钱。

  小康之家给仆佣的工资很低,因为他们明知厨子买菜时要揩油,仆人购买家用杂物时也要捞上一笔。明清皇帝的政治思维,与市井细民的持家打算,真是完全同构、如出一辙。

  所以,康熙晚年面对官场贪风的应对策略,一方面是默许官员们在一定程度上需索火耗,另一方面是提倡理学。他希望官员们以“存理遏欲”为思想武器,保持廉洁,或者至少在揩油时保持一定的“度”。

  这种解决方式,实际上还是把问题轻轻推到“良心”二字之上。应取与不应取,只有一线之隔,如果保持这一线之防,端在人心之“正”与“不正”了。反腐败的防线如果完全寄托于人心的话,注定是脆弱的。

  ▍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

  第二个基础,则是权力不受约束。虽然中国历代王朝为了约束权力也进行了一些制度设计,但是因为相信“人性本善”,相信教化的作用,相信“有治人无治法”,所以这些制度实际发挥的作用很小。

  中国传统的权力制约机制是封闭的,它排除外来力量的参与,特别是拒绝引入民间的监督力量。

  因此,所有官员都处于同一权力体系之内,受到“官大一级压死人”这个同样的游戏规则的左右,监察官员打“大老虎”,随时可能为其反噬。

  所以,传统时代,大多数时候监察官员只能“打打苍蝇”。万历年间,左副都御史丘舜曾经说:“(官场)贪墨成风,生民涂炭,而所劾罢者大都单寒软弱之流”。

  尽管有所谓的监察体系,监察官员和其他官员一样,也受利益最大化原则支配。当他们发现巴结权贵有利于自己时,就会轻易将手中的监察权力作为向权贵们讨价还价的资本。

  所以,在历史上很多时期,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很容易“猫鼠一窝”,在窃取“天家”利益时结成同盟。历代王朝后期,随着官僚体系的腐败,监察系统也会高度腐败。

  明代言官的权力非常大,特别是“风闻言事”的特权让他们拥有非同寻常的杀伤力。这并没有导致明朝官场风纪特别严明,反而导致了明代后期言官系统的腐败特别严重。

  因为手中握有的监督和考察官员的权力,他们公然索贿,买官卖官。明代后期人称科道监察官员为“抹布”:“言其只要他人净,不顾己污也。”监察系统腐败的结果,使这个系统完全失去作用。

  比如崇祯年间,都察院考核地方官吏,已经完全流于形式——拘私情,通关节,结果全是“称职”,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低薪,是严重腐败的土壤

  第三个是低薪制导致腐败的恶化。低薪制度是中国古代王朝腐败的一个特殊背景。

  朱元璋不能理解元代官吏贪污横行的制度基础正是薄俸制,他制定的俸禄水平比元代还要低。比如明代正七品县令月俸只有七石五斗,以今天的购买力计算,最高估计也不过在2500元人民币左右。

  那时的官员,并不享受国家提供的福利待遇,不但不享受别墅、小车、年终奖,也没有地方报销吃喝费。用两千余元养活一个大家庭甚至家族,这个县令的生活只能是城市贫民水平。

  所以,明清两代的清官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穷,比如海瑞;而之前的清官,比如包公,并不是这样。包公的清,是指他正,但他并不穷。

  权力巨大,不受约束,又只给开低薪。这就形成了“渴马守水,饿犬护肉”的局面。你让一条狗去看着一块肥肉,却一天只给它二两粥喝,那么无论你怎么打它骂它吓唬它教育它,它也还是要偷吃,因为不偷吃它就活不下去。

  即使是最低薪的朝代,也仍然会有个别清廉官员出现。所以,对个体来说,低薪只是贪腐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但是,从历史大数据看,收入过低,很容易引发大面积的贪腐。那么,由此又引发一个问题,为什么中国历代大都实行低薪制呢?这是因为中国古代社会一直存在一个问题,就是官员数量过多。

  中国历史上有一个鲜明的规律,就是历代官吏数量呈不断扩张趋势。明代刘体健称“历代官数,汉七千八百员,唐万八千员,宋极冗至三万四千员。”到了明代,文武官员共十二万余人。

  为什么官员会越来越多呢?这是皇权专制制度不断强化的结果。中国历史上的君主专制制度强化,表现出两个方向:

  一个是皇权不断向下延伸,控制起社会的方方面面,国家权力不断向基层扩张;

  另一个方向是随着君主专制的发展,官员权力被不断分割,皇帝也信不过官员们,所以要让官员相互制衡,由此造成一官多职,官僚队伍进一步扩张。

  比如,宋代为了防止地方割据,不断增设机构、分化事权,“昔经一官治之者,今析之四五;昔以一吏主之者,今增而为六七”。所以,中国历代官员就越来越多。

  官员越来越多,但税收是有限的。中国传统税收,主要只有农业税一途,官吏数量过于庞大,使得俸禄成为财政支出的第一大项。西汉末年,官员俸禄支出就占国家财政收入的一半。所以,支付官俸成为财政上一大难题;为了节省开支,薄俸制就成为大多数时候不得已的选择。

  至此,我们不难发现,中国历代执政者并未放任腐败横行,他们对腐败的打击力度前所未有,他们对历史经验反思之深刻,制度设计之巧妙,不由得让世人惊叹。

  然而,中华帝国却始终摆脱不了“问题越解决越多,越解决越糟”的历史窘境——腐败横行,直至彻底拖垮一个又一个的王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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