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城市到底需要多少共享单车?这个数据显然不好计算,最好的办法,不是设置准入门槛,而是在规则明晰的条件下,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达到动态均衡。
据深圳新闻网报道,滴滴自有品牌青桔单车3月17日凌晨在深圳投放,投放地点包括福田、宝安、龙华等地区,数量达到约2万辆。然而,当天22时37分,深圳市交委发布声明称:青桔单车属违规投放。目前,滴滴出行已被多部门约谈,要求立即回收违规投放车辆。
近年来,共享单车数量呈现爆发式增长,尤其是一线城市主要区域,共享单车基本饱和,热点区域存在车辆过度投放,规模超过环境设施承载能力,是不争的事实。有鉴于此,深圳市交委此前印发的《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明确要求自2017年8月23日起,暂停深圳市共享单车新增投放,可见其良苦用心。
对共享单车进行数量投放限制并非全然没有合理性。虽说一般情况下,行政权力不应介入正常的市场关系之中,但基于公共利益或公共事务管理需要,对公共资源设置一定的准入门槛是可以接受的。
但要看到的是,行政权力设置准入门槛极易导致行政性垄断。从危害结果看,极易导致市场自身的运行规则屈从于行政干预,丧失其协调生产布局、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整体经济效益的调节功能,人为设置市场壁垒,阻碍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形成,并助长行业不正之风。
以共享单车为例,由于“禁投令”对企业新增单车投放进行限制,自然而然就将一些优质共享单车平台被拒之门外——滴滴之所以违规投放2万辆单车,恐怕也不是刻意冲撞“禁投令”,而是多次申请无果之后的无奈。
按照深圳市交委的声明,3月8日该委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决定暂不同意滴滴出行和哈罗单车新增投放计划,等于完全堵死了滴滴和哈罗进入深圳市场的路子。这就会造成之前进入深圳市场的共享单车拥有垄断地位。最终的共享单车市场,最终未必是技术、设备、经营能力的竞争,更多是一种“资格”。垄断显然不利于共享单车的优胜劣汰。
一个城市到底需要多少共享单车?这个数据显然不好计算,最好的办法,不是设置准入门槛,而是在规则明晰的条件下,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达到动态均衡。
当然,这并不是说完全反对行政权力设置准入门槛,而是强调由于公共资源的稀缺性和垄断性,无论以什么理由设置准入门槛,都会造成了提高市场准入壁垒,并形成事实上的垄断。因此,行政权力设置准入门槛必须慎之又慎,即便出于公共利益不得已而设置准入门槛,也要建立公平、透明、合理的竞争机制。
换言之,共享单车除了“禁投令”还有没有更好的监管方式,比如要求共享单车承担维护城市秩序义务,合理设置停车区域等等,最终即使要实施准入门槛,也不能简单地限制新增投放数量。而应该公平公正地构建综合考评体系,凡是符合要求的一律准入,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限制直至出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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