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大学生校园信贷”问题,教育部给出回应称,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并鼓励正规商业银行发放小额信贷。(9月7日《中国青年报》)
众所周知,现在的校园贷可谓“套路颇深”“危害不小”:网络贷款机构以“手续简便”“利息较低”为幌子吸引大学生贷款,然后以“利滚利”等方式使还款金额显著增加,再以滥发学生的个人隐私信息、来电来信骚扰大学生及亲友等手段甚至“暴力方式”追还贷款,导致大学生的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生活陷入困境,给学校、家庭乃至社会造成极为不良的影响。
其实,“校园网贷”的兴起和疯狂蔓延也算一种必然。大学生需要用钱的方面有许多,在现有资金供给不足的情况下,他们自然想到贷款。基于前期出现的一些问题,根据国家银监会2009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信用卡业务的通知》,各大银行陆续停止了对大学生信贷业务的审批,大学生向银行借贷的渠道受阻。恰如其时,各类网络借贷机构则推出了所谓简单便捷的“校园贷”,只需要身份证、学生证等简单的证明材料,有的则异变为需要提供“私密个人照片”等,大学生社会阅历相对较浅、风险防范意识较弱,盲目天真地参与“校园网贷”,最终导致了出人意料的恶果。
不可否认,从维护学生利益、促进社会稳定等角度出发,需要取缔“校园贷”。然而,若是不分析其根源性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并不能达到“取缔”的预期效果,毕竟“一刀切”可以在面上切断现有的校园网贷业态,却不能切断学生贷款之内在需求。这就要求,各方要严格履行监督、管理、教育之职责,既畅通渠道、强化监督,也加强教育、防患于未然,不能等到出现问题才引起重视。
具体而言,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校园网贷”的清理工作,对涉嫌违规违法的网络金融机构予以严厉打击、坚决取缔,对商业银行开办大学生小额信贷业务予以支持并强化统筹指导。
各大商业银行则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市场需求,开通面向大学生的小额信贷业务,简化申办手续、限制信贷金额、降低信贷利率,既方便和服务学生、也降低了风险。各高校要加强对大学生的理财教育,优化他们的消费理念,提升他们的风险意识,避免因超前消费、过度消费而去向银行贷款。
此外,银行要与高校携手合作,共享信贷信息。比如由学校负责统一收集学生的信贷资料,由学校批量向银行提交,这样不仅可以有效控制学生个人的办卡数量,也方便学校实时掌控学生的信贷情况,便于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理财教育。
不良的“校园贷”理应取缔,但切不可以为“取缔了就万事大吉”。在当下的社会环境下,畅通银行对大学生的小额信贷渠道,增加正规信贷的吸引力,同时优化大学生的消费观念、提升风险防控意识,显得更为重要和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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