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婚姻登记乱收费,如此“地方政策”当狠刹
发布日期:2019-09-14 11:09:16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南都 编辑:擎

  央视报道,国务院第六次大督查第8督查组最近在山东督查时发现,山东临沂市沂水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存在自定规则变相收费的问题。

  据督查组调查了解,无论是结婚还是离婚,必须使用印有编号的照片,否则无法办理登记手续。而这个编号在隔壁的“婚姻服务中心”现场打印才能获得,35元一张照片。来办理登记的百姓反映,这样一张照片在外面最多只需要10元钱。

  只要符合法定条件,两厢情愿,一对成年人去登记领证原本是一件快乐轻松的事情。但在沂水,登记机构显然有意为领证增加了一道门槛。增加门槛的用意何在?其实一目了然。督查组发现,从2015年1月到2019年6月,仅这一个小小的编号要求,就为婚姻服务中心带来了上百万元的收入。

  收入的确可观,问题是这个要求合法吗?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2017年,财政部、发改委又下发通知,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取消或停征包括婚姻登记费在内的41项中央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婚姻登记中的相关收费项目被叫停,得到了舆论的普遍称赞,但无疑也触及到了有关部门的利益。根据媒体的报道,近年来一些地区出现了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的现象。而几乎毫无例外,当这种乱收费行为受到群众质疑的时候,各种说辞尽管冠冕堂皇却难免破绽百出。

  沂水这次的剧本仍然雷同,督查人员现场询问照片印编码究竟是哪里的规定,依据何在,工作人员的回答居然是“一个地方一个政策”!

  公然违反国家规定,这应该算是沂水这个地方的政策,还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国务院的大督查盯上了一个县城的婚姻登记照,似乎有点超出公众意料,因为一般印象中大督查紧盯的都是大事。实则并不意外。一张登记照看似很小,但婚姻登记牵涉面极广,登记机构任何一个要求都会影响到民众的切身利益,谁还能说它就是一件小事?

  另外,沂水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属于典型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正是大督查所要大力矫正的现象。“言必信、行必果”,“说到做到、不放空炮”,是任何政府最基本的素质,中央政府对此曾经三令五申,并率先垂范。但是,仍有一些地方和单位贯彻落实中央政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在政策执行中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国务院组织开展大督查,就是要全面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情况,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置国家政策于不顾,自定规则变相收费,这是督查组给沂水婚姻登记处强制要求使用编号照片的行为所作的明确定性。据报道,目前沂水县民政局已安排专人在婚姻登记处提供免费照相服务,并取消了照片印编号的规定,同时沂水县纪委、监委正在对此事进行全面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督查组的效率和沂水县官方的回应值得肯定。但就善后而言,无疑还需要一些细致的工作,除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乱收的上百万元的流向及最后处理是否也应该给公众一个明确的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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