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满素:以群体划分社会,必将酿成仇恨和冲突
发布日期:2021-10-13 16:04:40 来源:微信公众号“知沧海”(ID:zhicanghai) 作者:钱满素 编辑:擎

  本文转自钱满素《美国文明三部曲》

  社会若以群体划分——无论种姓制、种族制、阶级制,还是多元文化主义,势必要分出个优劣尊卑来,如何还奢谈人类平等?而且这种划分只要一开始,就必然会巩固和延续下去,导致国民派系林立,酿成冲突仇恨。美国的崛起依赖于开明的个人主义,如果这一传统遭到破坏,美国民族是否也将随之衰落?

  每种思想都有它形成的背景,自由主义从一开始就将个人——而不是群体——视为社会的基础,这正是自由主义兴起时的积极意义,其目的是要推翻将人牢牢捆死在一个等级里的制度,把个人从依附关系中解放出来。

  这在人类历史上是一大进步,它赋予了个人极大的自由和权利,但与此同时,也要求个人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与义务,这两方面缺一不可。

  个人是社会的基础

  个人之所以重要,说到底是因为人是以个体存在的,个人是人类最小的不可分的单位。

  凡是属于人的本性——生命、思维、良心、道德、智慧、性格、情感、行动、利益、繁衍、死亡等等,无一不是以个人为基础的,因此没有个人的解放和独立,人类的尊严和潜能就不可能发挥。

  但是从历史上看,个人的独立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只有当社会发展到相当高的程度,具备了足够的主客观条件,个人才有可能摆脱对小群体的依赖而相对独立地生活。

  哈耶克从知识角度上分析说,“个人主义精神的发展要归功于技能、知识和劳动的分化,而发达的文明就是建立在这种分化上”。

  只有在分化的条件下,也就是“只有在个人可以按照自己的决定运用他的知识时,才有可能使任何个人所拥有的许多具体知识全部得到利用”。

  个人的权利和责任必须是平衡的

  个人的发展和群体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

  “个体差异增强了合作的群体的力量,使其超出个人努力的总和。协调的合作让独特的天赋发挥作用,而具备这种天陚的人若是被迫孤身一人为生存而奋斗,就会使它得不到利用。”

  因此,无论个人如何独立,人仍然是社会动物,不可能完全孤立于社会。作为社会中的人,个人的权利和责任必须是平衡的。

  在历来的宗教和世俗伦理中,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这种负罪感是如此沉重,以至于基督教让耶稣降临来替众人背负十字架。

  但责任虽然如此之重,平民个人却历来享受不到相应的自由和权利。

  在自由主义早期,刚获解放的人们是非常珍惜这些来之不易的自由和权利的,同时他们也还没有忘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特别是早期的美国人,当他们和旧欧洲的老乡们相比时,对自己的自由权利尤感自豪。

  开脱责任是对自己的贬低

  然而,两百年过去后,一些美国人心目中的权利和责任渐渐失去平衡——权利被视为理所当然,似乎社会和国家总是欠着个人更多的权利,而个人对自己、对社会和国家的责任义务却少谈了。

  肯尼迪大概有感于此,所以在就职演说中呼吁:“请不要问你们的国家能为你们做些什么,应该问一问你们能为你们的国家做些什么?”

  此话一出,就成了美国人经常引用的名言,因为它反映了美国的现实。

  1960年代过后,美国更是出现了“自我的一代”,人们用各种理论在为自己争取权利和开脱责任。

  权利论说:这是我的天赋权利,只能多不能少。先天论说:反正我生来如此,不由我自己负责。环境决定论说:因为我生在那样一个环境,是环境造就了我,责任在社会,所以我做什么都怨不得我。

  这些说法否定了人的主观因素,否定了人作为人的责任,这样说不是对自己的辩解,而是对自己的贬低。

  人的自由意志固然有限,但是在有限的范围内,人仍然有选择的余地和能力,否则就不存在道德这回事了,也就谈不上权利了,因为一个不能作选择的人怎么会有权利呢?他要了权利又有何用呢?

  人类以社会的方式存在,而社会靠的是规则,它们规范个人的行为以保障社会和文明的维系。

  社会有责任教育个人懂得这些规则,个人也有责任学会和遵守它们。倘若一个人坑蒙拐骗无恶不作,能说错在社会而不在自己吗?那法律何必还要治他的罪?

  崛起依赖于开明的个人主义

  人们将事物绝对化、进而造成二元对立的能力令人惊讶,好像颜色就只有黑白,情感就只有哭笑,而实际上大部分颜色处于黑白之间,大部分情感处于哭笑之间。

  个人和群体虽然所指不同,但不是对立的,而是相依互存的关系。个人生活在群体中,其利益必然包含在群体的利益中。而群体离开了积极有为的个人,也难以生存发展。

  正因为个人和群体是必须平衡的双方,所以在具体情景下,强调一下失衡状态中的弱方很有必要,这不等于否认另一方的重要性。

  眼下,社群主义对个人主义的批判在美国是个热点,这也许是美国个人主义过度发展的结果。

  不过个人一旦独立是不可逆转的,社群主义者虽然强调群体,也决不排斥个人的自由和权利。自由主义虽然强调个人,也不否定群体的意义,只是由于个人与群体相比处于明显弱势,所以更有必要强调和保护个人。

  社会以个人为基本单位,有利于对个人的尊重,有利于个人之间的平等,也有利于每个人对自己负责。社会施法于个人而非群体,就不再有株连九族之事。

  社会若以群体划分——无论种姓制、种族制、阶级制,还是多元文化主义,势必要分出个优劣尊卑来,如何还奢谈人类平等?

  而且这种划分只要一开始,就必然会巩固和延续下去,导致国民派系林立,酿成冲突仇恨。

  美国的崛起依赖于开明的个人主义,如果这一传统遭到破坏,美国民族是否也将随之衰落?

声明:本媒体部分图片、文章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025-84707368。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