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让成功维权不再是“童话”
发布日期:2018-04-12 08:38:37 来源:澎湃新闻网 作者:任然 编辑:晴阴

  在商业竞争领域,应采取严厉措施禁止商标恶意注册、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合理减轻商业秘密持有人的举证负担,加强商业秘密保护。

  最近,一则有关知识产权的新闻引发了热议。“童话大王”郑渊洁在历经14年的艰难维权后,终于让被抢注的商标“皮皮鲁”重回自己名下。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郑州一家餐厅抢注的皮皮鲁商标无效。这是郑渊洁通过维权手段要回来的第一个“皮皮鲁”,而据其介绍,目前仍有191个“皮皮鲁”等童话形象的商标被抢注。

  14年,要回了自己笔下知名度最高的人物形象,这不是童话,而是苦涩现实。但好在,公道还是来了。

  有媒体将郑渊洁的胜利称之为“惨胜”,不仅是因为14年的漫漫维权路,更是因为,在现有知识产权保护格局下,此次胜利仍存有相当的不确定性——这场维权出现转机,是因为2017年1月,最高法出台了关于著作权保护的最新司法解释。

  换言之,如果仅仅是依据此前《商标法》的相关规定,郑渊洁的维权可能还看不到希望。根据我国《商标法》规定,一个商标下设45个类型,也就是说,如果要完整维护自己的商标权益,就得把下设的45个品类全部注册,且商标注册后3年内没有使用,就可能被撤回。这无疑对商标权归属者的维权提出了较高的门槛,在客观上形成了“侵权成本低,保护成本高”的现实。纵然如郑渊洁这样的名人也拿侵权者没办法,对一般人而言,其维权难度就更可想而知了。

  郑渊洁的维权之路和相关法律之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偏差,仅仅只是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亟需加大的一个小小注脚。这从“山寨”成为热词,论文抄袭成为现象,名人之间的著作权争议在网上屡屡引发“口水战”中,都可见一斑。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没有哪一个重视创新的现代化国家,能够绕开知识产权保护这一关。在当前“双创”背景下,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有明显发力。如在2014年底,北京、上海、广州就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专门致力于审理知识产权案件。2017年11月28日,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也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明确提及“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行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但也要看到,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升,很难一蹴而就。揆诸现实,我们仍要付出诸多努力,特别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体系。譬如,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法学博士管育鹰就曾撰文指出,有必要修改《专利法》以确立举证妨碍制度,大幅提高法定赔偿额、明确间接侵权责任。在商业竞争领域,应采取严厉措施禁止商标恶意注册、加强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合理减轻商业秘密持有人的举证负担,加强商业秘密保护。这些都值得正视。

  当然,在此过程中,无论是为了保护产权人权益,还是普及知识产权观念,以个案的公正裁决,去推动社会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给予创新者正面激励,都殊为必要。像这次“童话大王”的成功维权,就应该成为一次标志性案例,为其他类似产权纠纷树立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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