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加快转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期
发布日期:2012-08-09 16:32:05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社论 编辑:

  南方都市报日前发表社论:

  摘要:财力具备、制度性壁垒消除,还需要政府加快转型,使公共服务提供者深具为公众服务的意识。如果没有这种意识,一旦偏离了服务型政府的方向,公共服务或将成为空中楼阁。

  为推进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国务院近日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规划》明确了我国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服务、医疗卫生、人口计生、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等八个领域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时间表,即在2011年至2015年,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进展;到2020年,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争取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所谓“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政府要为社会公众提供基本的、在不同阶段具有不同标准的、最终大致均等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1834年,为了救济贫困者,英国议会通过《新济贫法》,一般认为这是西方国家建立公共服务体系的开端,也是现代福利国家的起点标志。从此经过近200年的不断调适,西方国家的公共服务体系已渐趋完善。

  对于一个生活在中国大地上的普通人来说,不理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个名词的内涵,不清楚其由来,都无关紧要,因为明了它与我们生活的关系,绝对不需要任何思辨能力。就在《规划》印发之前,有这样一些热点事件:由公共财政提供支持、“物美价廉”的广州市公办幼儿园部分向市民开放;41岁的北京人廖丹家境困难,为了给身患尿毒症却没有资格享受北京市民医保待遇的妻子做花费巨大的透析,涉嫌伪造医院收费单据,骗取医疗费17.2万余元,被告上法庭;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其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异地高考”方案何时出台牵动着公众的心。

  如果再加上最近李克强副总理关于保障房要“确保质量”和“公平分配”的表态,什么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际已呼之欲出。“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对国人来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就意味着更平等、更充分的权益,更有尊严、更有保障的生活,而对政府来说,则意味着更大的责任。

  为什么要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从现实而又功利的层面,基本公共服务使人们有了基本安全的保障,由此将改善人们的消费预期,当前的“扩内需”、“稳增长”目标才有了落脚点。从长远观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有望减小社会不公,降低贫富差距,据有些国家的成功经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可以至少压低十个百分点的基尼系数。而从根本上来说,为生活于这个国家的人民提供均等的公共服务正是政府的天然义务,当全民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务时,对国家的认同感将坚如盘石。

  当我们提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时间表时,无异于承认“不太均等”的现状。从“不太均等”向均等迈进,美好的蓝图需要坚实的掘进,而掘进过程中最关键者,当为找到那或明或暗的层层障碍。财力是一个因素。虽然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已经证明这一点远非无法克服,但因牵涉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责任划分,如何实现中央政府转移支付项目目标的最大化,保证各级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的投入力度,必须推进财政体制的改革。一系列制度性壁垒的存在是另一个因素。无论是养老还是医疗或者教育与就业,城乡之间、城镇不同居民之间所享受的公共服务之所以差异巨大,正缘于那些眼看还十分坚硬的制度性壁垒。《规划》明确了基本公共服务跟户口、户籍地逐步分离的发展方向,可谓切中肯綮,如何让基本公共服务与人们的身份分离,则尤其值得期待。

  财力具备、制度性壁垒消除,还需要政府加快转型,使公共服务提供者深具为公众服务的意识。如果没有这种意识,一个财力雄厚的地方政府则可能宁愿花巨资于建高楼而忽视公共服务之投入,人们在提供公共服务之地所受的轻慢也会大大降低其幸福感,显而易见,一旦偏离了服务型政府的方向,公共服务或将成为空中楼阁。

  《规划》确定的任务是政府对人民的承诺,《规划》画下的蓝图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这是典型的“众人之事”,蓝图如何尽快成为现实,寄望于政府和民众的良好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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