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商业银行可进一步运用大数据开展征信等业务,实现对广大中小用户群体的业务覆盖。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成的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已经为全国1300多万户企业和近6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各大商业银行是该征信系统的主要使用者。每一张银行卡、每一笔用卡交易,特别是互联网支付,都隐含着一系列数据,商业银行以银行卡为载体积累了大量用卡信息和数据,透过对这些大数据的分析和挖掘,将呈现出个人和企业的消费能力、支付习惯、信用特征等诸多深层次信息。
商业银行可据此在优化已有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开展风险可控的互联网征信业务,将服务延伸至原来业务难以覆盖的中小用户群体。今后,商业银行可充分开展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的征信业务,利用收集到的支付、商务信息,判断其信用水平,据此为其提供信贷等服务。
一方面,对接医疗、教育、养老大数据。引导创新型电子支付技术在医疗、教育、养老等国计民生领域的应用落地,创造新的产业蓝海。通过大数据技术量化生活,培养科学数据理念,在数据中不断探索和学习,推动科学化的决策、精细化的生产、可预测的经营,以及个性化的服务。
另一方面,考虑联合共建电商大平台积累商务数据。各商业银行对自有支付渠道和电商平台的做大做强,有助于积累更为全面和真实的用户支付行为和数据,丰富数据维度,形成有别于互联网企业的大数据优势。商业银行还可以将自有电商平台整合,联合建立大型电商平台,共享商户、持卡人资源,共享银行卡交易、消费数据,摆脱对第三方支付机构的依赖。当然,电商平台不仅是商业银行聚合大数据的基础,更是在互联网时代掌握支付市场话语权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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