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宝箴是积极倡导变法的封疆大吏,曾聘用梁启超主讲时务学堂,并上奏保举维新派杨锐、刘光第。日后也因此受累,父子一并革职。某种程度上,他与康有为是同一阵营的,因此,他对康学的批评,也就更显切中要害。因为只有剔除改革阵营学说中最荒谬的部分,才能避免授人以柄,不致改革无端受累。同时期主持、投身或赞成改革的人士,如张之洞、汪康年、孙家鼐等等,也无不持相近的观点。
康学中令人津津乐道的又一“思想资源”,是他戊戌前后所谓的宪政观念。有关康氏宪政思想的研究,因近几十年史学界对康氏《戊戌奏稿》的证伪,取得巨大进展。康有为及其党人在1898年给光绪帝上书中提出立西式宪法、开西式国会的思想,被证实出于十多年后的系统改写。人们所解读的康氏君主立宪思想,是1911年的而非变法期间。不过,这并未妨碍今天一些人从中发掘出“宪政实践”来。
在1897年底德国强占胶州湾事件发生后,康有为曾上书光绪帝,提出“国事付国会议行”,“定宪法公私之分”。康在提到国会、宪法后,并未展开论述,所以其内涵何指,值得商榷。从1888年康有为作上清帝第一书到1898年,他在自己的上书中,另又通过他人上奏,多次提及设置“议郎”,“辟馆顾问”。1898年,康有为及其党人曾上书,建议设置“制度局”、“议政院”、“议院”,将上述“议郎”、“顾问”政策具体化,这是康氏变法的重要建策,也被今人当作宪政实践而加以解读。事实如何,我们不妨列举其中最重要的两段加以分析。
康在上清帝第六书里说:“用南书房、会典馆之例,特置制度局于内廷,妙选天下通才十数人为修撰,派王大臣为总裁,体制平等,俾易商榷,每日值内,同共讨论,皇上亲临,折衷一是,将旧制新政斟酌其宜,某政宜改,某事宜增,草定章程,考核至当,然后施行。”康有为另外代阔普通武草拟奏摺,建议设立“议院”:“拟请设立上下议院,无事讲求时务,有事集群会议,议妥由总理衙门代奏,外省由督抚代奏,可行者酌用,不可行者置之。事虽议于下,而可否之权仍操之自上。”有人从这些文本中,读出康有为“导向君主主导型的政治之路径”。那么,所谓制度局、议院、议政处,是否与日本模式的议会相关,又是否在处理“皇帝权力与议院议政权力之间的关系”?这里,我们不妨先补充一些清代制度知识。
清代中后期的政务处理,主要围绕奏摺而展开。有上奏权的京内及外省官员,包括京内大学士、六部九卿衙门堂官、八旗都统等,外省包括督、抚、将军、学政等,将应行处理之事具摺上陈,直达御前。这些奏摺包括例行奏报、政策的请示与建议、事务的议复,根据性质不同,皇帝口头或书面批示“知道了”、“依议”、“该部议奏”等。稍微繁难的事务,都会咨询军机大臣,然后由军机处草拟复杂一些的旨意,形成政策而发下执行。这其中,有关政策建议和请示,例行批示“该部议奏”,也就是交六部、总理衙门等对应的职能部门讨论,在形成议复奏摺后,交皇帝批准,形成政令实施。当决策特别紧要时,则会扩大议奏部门:有时是军机处,有时让在京王大臣、六部九卿合议,甚至发下外省督抚一起讨论。政策几乎无由不兴,皇帝不可能自行创造政策而发下执行。军机处及总理衙门、六部这些事务机构的权力也就经由这一过程而得以彰显。又因当时政策如交涉、教案、练军、教育、矿务、铁路、外债、关税收支等等多涉及“洋务”,属总理衙门所辖,所以,总理衙门建策、议复奏摺尤多,故权势较六部更重。
这里最典型的例证,就是上述康有为第六书。该条陈经代奏之后,光绪帝命总理衙门议复,结果,总理衙门拖延三月之久才最终上奏答复,将康有为“制度局”的建议否决。光绪帝十分不满,命总理衙门再次议复。总理衙门表示兹事体大,建议特派王大臣一同议复,光绪帝遂再令军机处会同总理衙门商议。半个月后,两机构联合上奏,见招拆招,将康有为设制度局的建议变通为由翰林院等机构派人预备召见备询,光绪帝也就只好在议复奏摺的基础上,表态同意与否。
了解了这个过程,我们再来重温康有为及其党人“制度局”、“议院”、“议政所”的实质:“集群会议”、“斟酌事宜”、“权操自上”一系列过程,与上述奏摺的处理经过并无二致。唯一不同的是,奏摺的议复、咨询机构,由军机处、总理衙门、六部等职能部门,变成了制度局、议院、议政所;参与讨论、咨询的人,从军机大臣、总理衙门、六部堂官,变成了经“妙选”的“天下通才”。很显然,康氏第六书中提及的制度局、议政院、议院都是辅助皇帝的议事机构,而非制约君权的力量,这与日本式的君主立宪精神相去甚远。制度局专责议复,这是在抢夺军机处、职能部院之事权。说得再明白一点,康氏议院,意在架空军机处与总理衙门,由康属意的班底替代军机大臣与总署大臣。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看见的是权力之争,却实在未见有议会精神。康氏所提的制度变动,且不论其可行性,纵使顺利实现,不过是以议院之名取代军机处与总署之名,以十二局替代六部九卿衙门,名异而实同,新瓶装旧酒。联系到康学的“怪诞”、康党建策的激昂且多变,又如何让人相信,他们的步伐较当时的官僚更为稳健,他们一仍旧制度却能推行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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